其他三人的笑脸隐了下去。
我懒得理他,往楼上走去。
我的卧室是阳台一个放杂物的房间,又小又闷,睡在里面都透不过气来。
连屋顶都是斜的,真是冬冷夏热的户型。
我回来的第一天,路过杨乐乐的房间,她的房间在二楼,是一间朝阳的房间。
又大又亮,里面全都是粉红色的,像极了公主住的房间,梦幻的很。
那天,她的房间没有关门,我下意识止住脚步,在她的房间门口看了下。
李琴则站在我的后面冷哼了声,眼神中带着鄙夷,「这房间是乐乐的,你不能走进去。」
多可笑?
李琴把我满心期待的亲情都揉碎在空气之中,变成了最不值得一提的尘埃。
原来,无视比抛弃更加残忍。
我刚要进房间,就听到杨乐乐在我身后开口,彻底换了脸色。
「方思明,我真没有想到,你的脸皮还真厚。」
我转过头,看到杨乐乐穿着刚才那套粉红色的公主裙,叉着腰,飞扬跋扈的走到我的面前,伸出手戳了下我的肩膀。
「方思明,你是亲生的又怎么样,爸妈和哥哥根本就不在乎你,他们在乎的是我,我永远都是杨家的小公主。」
我淡定的点了下头,「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,只有心虚的人,才天天像一只疯狗一样,不停在别人面前吠。」
我的话激怒了杨乐乐,她大叫着,「方思明,你说什么。」
我的脸彻底冷了下来,「杨乐乐,下次你要是再犯狂犬病的时候,麻烦你离我远点,毕竟我不想打狂犬针。」我晦气的摆了摆手。
「方思明,你这个贱人。」
杨乐乐终于撕破了她虚伪的面孔,张开五指,冲着我扑了过来。
她可能不知道,我从小就练跆拳道,身手好着呢。
我灵活的往旁边一躲,轻松的躲开了她扑向我的身影。
杨乐乐没有站稳,她尖叫一声,从二楼滚了下去。
轰隆隆,她像一个粉红色的滚筒,一路滚到了一楼。
杨家的人听到声音,都赶了过来。
杨乐乐侧躺在地上,大声的惨叫着,「我的腿,我的腿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