喂,我喜欢你,做我女朋友吧。
我浑身颤抖,强压着心中的怨恨,抬头直直地看着眼前一米八的男生。
借过。我冷冷地出声。
周围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,毕竟江灏可不好惹,把人打进医院是常有的事。
我不等他反应,拉着书包带,直直就从他身旁绕过去,大步流星地往前走。
再不走,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他。
然后走没两步,只觉得脖颈一紧,被人拎住了书包:
喂,你耳聋吗?
江灏再一次挡到了我面前,满脸戾气。
这张精致镌刻的脸,从前有多让我怦然心动,此刻就让我有多厌恶。
我青春之所以惨痛,就是眼前的少年觉得无伤大雅的打赌造成的。
好狗不挡道。
尽管他一米八的个子站在我面前很有压迫感,但我早已不是那个不谙世事、天真胆小的小女生了。
他怒极反笑,看着我,拳头紧握,青筋凸起,仿佛下一秒就会暴起打人。
我有些紧张地抓着衣角,尽管我的心理年龄已经很成熟了,但不可否认的是,我在江灏的体格面前,毫无反抗之力。
灏哥,冷静一下,你不打女人!他旁边的人连忙拉住他。
我说,我喜欢你。他一字一顿地说。
我知道了,借过。我也轻蔑地看了他一眼,用力推开他,大步离开。
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过拽,以至于周围的人看我的眼神都惊疑不定。